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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4726 | 生成日期 | 2025-07-03 | 公開日期 | 2025-07-03 |
文件編號 | — —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惠山區(qū)人民政府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惠山區(qū)〔2025〕30號(東莊路(太平路—中惠大道)新建工程)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惠山區(qū)〔2025〕3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48條等有關規(guī)定,依據惠山區(qū)擬征告〔2025〕27號擬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 現狀調查情況,惠山區(qū)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圍
四至(詳見附圖)
二、土地現狀
詳見土地分類面積表
三、征收目的
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項目名稱為東莊路(太平路—中惠大道)新建工程。
四、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按照批準的無錫市市區(qū)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確定。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采用宗地評估的方法確定。
(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按照批準的無錫市市區(qū)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確定。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按《無錫市市區(qū)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錫政規(guī)〔2014〕2號)執(zhí)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無錫市市區(qū)征收集體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錫政辦發(fā)〔2018〕118號)執(zhí)行。
(四)青苗補償費標準
按《無錫市市區(qū)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錫政規(guī)〔2014〕2號)執(zhí)行。
附件:土地分類面積表
無錫市惠山區(qū)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土地分類面積表
項目名稱或地塊序號:東莊路(太平路—中惠大道)新建工程 單位:公頃
被征(用)單位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計 |
備注 |
||||||||
---|---|---|---|---|---|---|---|---|---|---|---|---|---|
總面積 |
耕地 |
園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農用地 |
||||||||
總面積 |
水田 |
旱地 |
水澆地 |
||||||||||
0.007 |
0.007 |
|
|
0.007 |
|
|
|
|
0.069 |
|
0.076 |
|
|
長安街道長安社區(qū) |
0.3774 |
0.347 |
|
0.0082 |
0.3388 |
|
|
|
0.0304 |
0.1817 |
0.0174 |
0.5765 |
|
0.3844 |
0.354 |
|
0.0082 |
0.3458 |
|
|
|
0.0304 |
0.2507 |
0.0174 |
0.6525 |
|
|
合計國有 |
|
|
|
|
|
|
|
|
|
|
|
|
|
合計 |
0.354 |
|
0.0082 |
0.3458 |
|
|
|
0.0304 |
0.2507 |
0.0174 |
0.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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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無錫市惠山區(qū)人民政府